蜀道(四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道小贷”、“采购人”、“我司”)拟开展税务代理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条件,现以谈判采购方式开展采购工作。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蜀道(四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选取税务师事务所提供税务代理服务。
1.2服务期限
常年税务顾问实行聘期制,期限为1年。第1年到期后,在服务内容与服务价格均不变的情况下,采购人对第1年税务顾问服务评价为良好及以上的,可续聘1年。
1.3服务内容
(1)提供日常全年税务政策及涉税事项咨询服务。
(2)定期开展税务知识培训服务。
(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常态化服务。
(4)税务机关专项检查全程陪同及长期辅导服务。
(5)税务风险排查、涉税合规梳理、税收优惠政策落地辅导服务。
(6)对涉及到税务法律法规的合同文书及重大经济合同的涉税条款提供咨询,并参与重大经济业务所涉及的税务事项研讨
(7)提供最新税收法规和政策涉及的会计处理问题解读,帮助甲方更好地了解和运用会计政策;
(8)对甲方提出的特殊业务会计处理问题给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9)对甲方重要业务事项的会计处理进行咨询、复核,针对相关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1.4服务方式
(1)服务团队提供税务顾问服务,团队人数不少于3人,并指定1名人员作为固定联系人。服务期间,团队成员不得随意更换。
(2)除重大复杂的税务咨询事务外,对于非紧急咨询工作,服务团队应在接到事项后24小时内回复;紧急事项原则上在12小时内予以回复。
(3)根据工作需要,服务团队以线上线下多种方式提供税务顾问服务,形式包括书面回复、现场答疑、口头咨询等,一般时段内通过微信、电话、邮件等通信方式提供咨询服务。
1.5服务费用
本次税务代理项目最高限价为含税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年。
2.响应人要求
2.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且在成都地区设有常设机构,确保提供本地服务的及时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备2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税务咨询或者财税咨询服务业绩;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和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网页信息截图影印件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信息截图影印件)
2.2其他要求
(1)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谈判。(提供承诺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谈判。若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谈判的情形,优先由该等响应人之间协商确定一家单位继续参与谈判,若协商不成,则由参选文件送达时间较早的单位继续参与谈判。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提供承诺函)
3.响应文件获取的方式
(1)报名及谈判文件领取时间:自2026年7月14日0时0分至2026年7月16日17时30分进行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
(2)报名方式:
向采购人邮箱发送第(三)条报名文件扫描件进行报名,报名通过后获取电子版谈判文件。报名邮箱地址:sdxdcwb@163.com。通过邮箱报名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时移交报名文件纸质原件。
(3)报名文件:1.授权委托书;2.法人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领取谈判文件后,不能转让谈判资格)
(4)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谈判文件的响应人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谈判。
(5)响应人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送交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通过邮件提出。
(6)本项目谈判文件费用:0元(人民币)。
4.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7月16日18时00分。(响应人须在谈判时间到达谈判地点将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当面送达)
(2)谈判时间:2026年7月17日10时00分
(3)谈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369号两江国际A座17楼。
(4)评审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369号两江国际A座17楼。
(5)以下情况采购人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的;
2.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
5.发布媒介
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在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dzbkg.com/)上发布。
6.评审结果公示
(1)评审结果公示:采购人在确定谈判评审结果之日起5日内,将结果在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dzbkg.com/)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截止日后不再接受异议。
(2)投诉处理:本次采购监督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以及应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而未提出的相关投诉都将不予受理。
(3)本次谈判将接受蜀道(四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纪检人员监督。结果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公示期截止日后不再接受投诉。
7.采购人联系方式
谈判人:蜀道(四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两江国际A座17楼
联系人:赵老师 18980427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