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道(四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聘请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5-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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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背景

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管理和依法决策水平,蜀道(四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道保理”、“采购人”)拟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聘2025年度常年法律服务顾问单位一家。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总体概况

2.1 项目名称:蜀道(四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聘请项目

2.2 服务范围:通过本次竞争性谈判选聘一家专业律师事务所,作为蜀道保理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单位,为蜀道保理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3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3.1参与日常经营业务的法律风险评估与合法性、可行性论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3.2协助起草、制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2.3.3协助起草、制订、审查或者修改涉法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和各类业务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协助撰写法律相关报告及案例;

2.3.4应要求,参与磋商、比选、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受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应要求,就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比选、协调、调解;

2.3.5接受电话、邮件或现场法律咨询,每间隔一周到蜀道保理办公地点现场提供咨询服务半天;

2.3.6对涉诉、涉案事宜,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

2.3.7根据需要进行法律培训,讲授法律实务知识,每季度至少提供一次培训讲座;

2.3.8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2.4 服务方式:

2.4.1 服务团队律师(5人及以上,服务律师以响应人填写的服务团队律师情况表为准,服务期间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通过提供咨询服务、参加具体事项专门会议、专题研究论证等活动或者接受委托办理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

2.4.2 根据工作需要,服务团队律师以线上线下多种方式提供法律服务,即采取法律培训、定期上门或者应邀参加相关会议以及到应急事件现场等法律服务方式工作,其余时段采取电话、微信、邮件等远程线上办公模式提供优质服务。

2.5服务期限:常年法律顾问实行聘期制,期限为1年。第1年到期后,在服务内容不变、服务价格不高于原合同价的情况下,采购人对法律顾问服务评价为良好及以上的,可续聘1年。

2.6最高限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最高限价为不超过人民币 12 万元(大写:壹拾贰万元)/年(含税)。单个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即前述“服务内容”第一项所述就蜀道保理发起项目出具法律意见书)收费最高限价为不超过人民币1万元(大写:壹万元)(含税)。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响应人须系依法注册成立5年(含)以上并且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响应人需在成都地区设有总分支机构,且四川地区执业律师不少于30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相应承诺函】

3.1.2响应人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响应人指派的服务团队律师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的行为,且无其他不良从业记录、未受到相关监管机构及行业协会的任何处罚或公开谴责;【须提供相应承诺函】

3.1.3响应人若为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须选派与上述公司不同的服务团队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须提供相应承诺函】

3.2 信誉要求:

3.2.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响应人,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须提供相应截图等证明材料】

3.2.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响应人,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须提供相应截图等证明材料】

3.2.3在 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响应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须提供相应截图等证明材料】

3.3其他要求:

3.3.1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谈判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须提供相应承诺函】

3.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须提供相应承诺函】

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或材料未达要求的响应人,不得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

3.3.4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3.3.5投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

响应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注: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评审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响应人,于2025年2月24日下午14:00至2025年2月28日下午14:00之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至蜀道(四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499号中海国际中心H座蜀道集团大厦9楼919室)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5.2 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谈判文件的响应人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谈判。

5.3 本项目不提供谈判文件邮寄服务。

5.4采购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谈判文件获取的方式。

5.5报名领取谈判文件必须携带:

5.5.1授权委托书;

5.5.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5.3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均需加盖响应人鲜章。(领取谈判文件后,不能转让谈判资格)

5.5.4响应人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送交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提出。

5.5.5本项目谈判文件费用:0元(人民币)。

6.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下午14:00至14:30,响应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蜀道(四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499号中海国际中心H座蜀道集团大厦9楼919室)。

6.2  谈判时间:2025年2月28日下午14:30。

6.3 以下情况采购人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

6.3.1逾期送达的;

6.3.2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3.3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

7.发布公告

本次谈判公告在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http://www.sdzbkg.com/)。

8.评审结果公示

采购人在确定竞争性谈判结果之日起3日内,将评审结果在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dzbkg.com/)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截止日后不再接受异议。

9.联系方式

采购人:蜀道(四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499号中海国际中心H座蜀道集团大厦9楼

联 系 人:蜀道保理公司

电    话:(028)60801297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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