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响应人:
本公告内容以询比采购文件为基础,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内容予以澄清,如本公告与询比采购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本公告为准。
一、澄清内容
1.《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投资并购与资本运作方向)询比采购文件》和《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金融服务与资产运营方向)询比采购文件》载明的响应人资格要求:“1.响应人须依法注册成立10年及以上,并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四川地区执业律师不少于100人。”具体指“总部在成都的,须由满足上述条件的总部进行投标;总部不在成都的,须由满足上述条件的四川地区分所进行投标。”
2.基于该澄清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现根据询比采购文件规定顺延截止日期,具体为:
(1)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投资并购与资本运作方向)的响应文件递交时间顺延至2026年6月17日11:00至11:30,评选时间顺延至2026年6月17日14:30;
(2)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金融服务与资产运营方向)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顺延至2026年6月17日11:30至12:00,评选时间顺延至2026年6月17日15:00
二、询比公告和询比采购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2日